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利比亚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State of Lib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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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经济部2013年1号公告

利比亚经济部2013年1号公告:鉴于部分拥有知名商标的外国企业未遵守利比亚正在执行的委任利比亚籍代理的法令,又鉴于部分代理合同不真实,由非利比亚人的外国人作为其代理,并非利方承认的官方代理。

因此,希望进入利比亚市场的外国企业应在利境内授权自然人或法人为其代理,若不遵从上述规定,经济部将禁止其官方代理的商品进入利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