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利比亚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利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利比亚概况 >  经济 >  正文

利比亚经济
2008-05-26 13:30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其它


  利比亚长期实行单一国营经济,依靠丰富的石油资源,曾一度富甲非洲。1992年开始,因洛克比问题受到国际社会制裁,经济状况不断下滑。1999年联合国中止对利制裁后,特别是近几年国际油价持续居高,利石油收入大幅增加,利经济出现较好的发展势头。2003年起,利开始实行经济改革,将过去单一的国家所有制改为国营、集体和私营三种所有制。鼓励私营工、商业发展。提出对除石油和大型企业外的其它企业实行民营化。放宽进出口权限,鼓励出口创汇型企业。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国公司来利投资和开展贸易。
  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约660亿美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13100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2007年):约5.4%
  货币名称:第纳尔(dinar)。
  汇率(2008.5.):1美元=1.20第纳尔。
  外汇储备(2007年12月31日):695亿美元
  通货膨胀率(2007年):约3.3%。
  失业率(2004年):30%。
  财政预算(2008年):494亿利第
  利比亚资源以石油为主,探明储量为410亿桶。其次为天然气,探明储量达1.31万亿立方米。其他有铁(蕴藏量20-30亿吨)、钾、锰、磷酸盐、铜、锡、硫碘、铝矾土等。沿海水产主要有金枪鱼、沙丁鱼、海绵等。
  石油工业是利的经济命脉和主要支柱, 95%以上的出口收入来自石油。20世纪50年代发现石油后,利石油开采及炼油工业发展迅速。2004年出口石油创汇达190.9亿美元,其中74%出口至意大利、德国、西班牙、法国等国。此外,还有石化、钢铁、水泥、建材、电力、采矿、纺织品、食品加工等
利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4%,其中牧民和半牧民约占农业人口的一半。可耕地面积370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1.2%,水浇地不到1%。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麦、玉米、花生、柑桔、橄榄、烟草、椰枣、蔬菜等。利比亚农业非常落后,根据利官方2002年公布的统计数字,其主要农产品的年产量大致为:小麦9万吨,大麦20万吨,各种蔬菜120万吨,各种水果66万吨。畜牧业在农业中占重要地位。全国有牧场850万公顷。养殖的牲畜约1160万头,主要为羊、骆驼、牛,其中牛107万头,羊1038万只,骆驼23万峰。利近一半的粮食和畜牧产品依赖进口。
  利主要出口产品是石油(产量80%以上供出口)。主要进口粮食、食品、机械、建材、运输设备、电器、化工和轻工产品以及武器装备。主要贸易对象是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美国、法国和土耳其等。2007年外贸总额约516亿美元。近六年进出口情况如下(单位:亿美元):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出口 116 143 202 271 393 363
  进口 74 63 86 108 145 153
  差额 42 80 116 163 248 210
  (资料来源:CIA factbook)
  2007年主要贸易对象国占利外贸比重如下(单位:百分比):
     意大利  德国  西班牙  美国  法国  土耳其
  出口  36.7  14.3  8.7   6.1  5.6   5.3
     意大利 德国 中国 突尼斯 法国 土耳其 美国
  进口  18.9  7.9  7.5  6.3  5.8  5.2  4.7
(资料来源:CIA factbook)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中国与利比亚经贸合作简况      2008-05-25 13:10
利中央银行开始实施回购协议    2008-05-22 13:57
利比亚政府和科威特投资20亿美元成立合资公司    2008-05-22 13:55
利比亚和摩洛哥将共同投资兴建磷酸盐工厂    2008-05-21 14:22
驻利比亚中资公司抗震救灾第三批捐款情况    2008-05-21 13:20
利比亚经贸部出台食品、药品和消毒剂限价政策    2008-05-21 09:41
利比亚和摩洛哥签定了10亿美元磷酸盐项目备忘录    2008-05-21 09:38
驻利比亚中资公司抗震救灾第二批捐款情况    2008-05-19 13:01
驻利比亚中资企业员工积极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    2008-05-18 12:31
巴西外长到访利比亚    2008-05-13 11: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利比亚经商参处邮箱